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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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栏:

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
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“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”,业经本院第一百三十次政务会议批准,兹特公布,望各地遵照施行。
总理 周恩来
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